為認真貫徹落實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,深化“一崗雙責”、堅持“管業務必須管安全,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明確責任,確保全年各項安全目標的逐級分解和嚴格落實。2021年1月末,公司在三樓黨員活動室組織舉行2021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簽訂儀式。公司領導班子、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了簽訂儀式。
本次安全責任狀的簽訂由公司副總經理袁迎春主持。袁迎春向大家講述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定義和各部門具體職責,使每個人充分領會了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,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,也是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。其次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部分條例進行解讀,力圖將與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都講到位。將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環節、每個崗位、每名員工,做到全面、全員、全過程、全方位保生產安全。
公司董事長陸敏山分別與各分管領導簽訂了責任書,各分管領導分別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責任書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簽訂,既遵守了契約精神,也是進一步健全企業安全工作組織體系、制度體系,推進安全管理標準化,實現安全生產水平新提升的又一重大舉措。認真貫徹“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、一個不落”的方針,健全、完善和規范安全管理體系,強化安全管理,落實“一崗雙責” 責任制,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,提高公司各項安全管理水平,為公司2021年生產穩定進行、其他工作的開展和業務的高質量拓展打下堅實基礎。